健康饮食专家死亡,健康饮食专家死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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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我家打了农药的庄稼中毒身亡的人,需要我承担责任和赔偿吗?
依我之见:庄稼主人依法不负任何责任。
一,偷盗农民庄稼的行为是应当依法惩处的‘’盗窃‘’的违法行为,一般小偷小摸是应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违法行为,如果数额较大则构成盗窃罪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自身遭受伤害,偷盗者都要为自己的不法行为承担责任的。一句话‘’咎由自取,责任自负‘’。
二,为什么庄稼主人给庄稼打农药毒死了偷庄稼的人就不负任何责任呢?
根据常识我们都知道种植庄稼,无论是水稻,还是小麦、高梁、玉米等农作物的过程中,除了合理施肥外,还要防止各种毁灭庄稼的害🐛,拿我国农民在种植庄稼中防止虫害的主要手段就是给庄稼打农药。只要打农药才能消灭病虫害,才能保证农民的辛勤劳动会有收成,才能保证农民自给以外提供给市场供城市市民生活之必需。因此,农民给自已的庄稼为灭病虫害打农药的行为,是庄稼健康生长之必需,是任何人都懂得的常识,农民给自己庄稼打农药的行为正当合法无可厚非。
农民在自已的庄稼遭受病虫害严重肆虐之时给庄稼打农药,主观直接目的是消灭庄稼的病虫害,对于未成熟的庄稼,正在遭受病虫害的庄稼打农药的农民是无法预见还会有正常思维丶判断力的人会去偷吃。因此,这是农民无法事先预见,这在法律上叫‘’意外事件‘’,农民给自己庄稼打农药既无害人的故意,又无害人的过失,纯属‘’意外事件‘’,对于‘’意外事件‘’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是不负责任的。
二,凡稍有常识的人都只会意识到庄稼生虫害,必然会打农药,偷庄稼者应该知道这一常识,明知打了农药的庄稼偷吃者仍置自己的生命健康于不顾,仍去偷吃理应对自己‘’明知有毒‘’仍敢偷吃不怕死的偷吃行为自负其责。
综上所析:农民为灭庄稼的病虫害打农药的行为合法合理,主观上是无法或不能预见会有人明知有毒仍要去偷吃打过农药的庄稼,纯属‘’意外事件‘’,依法不负责任,而偷吃者明知打过农药的庄稼是有毒不能吃的,仍去偷吃的死亡结果责任自负。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我认为偷吃我家打了农药的庄稼中毒身亡,不需要我负责和赔偿。给庄稼打农药也没有责任和义务通知小偷,况且我也不知道谁是小偷。关键是庄稼是我的,是小偷故意要侵犯我的所有权造成的损失,咎由自取,死得可耻,死得丢脸!
但是我们的法律是要分情况来说的,比如黄瓜、桃李之类是摘下就可以吃的蔬菜水果,打了农药就要挂牌公告天下盗贼:“本地黄瓜、桃李已经打药,吃了要死人,后果自负!”可能是可以用生命权高于物权的原则来解释吧,毕竟法律认为,你的遍地香脆黄瓜桃李比不上盗贼可耻的命!
你回想下,那个擅自入侵他人私人院子,偷割邻居洋水仙来当做韭菜,包饺子给孙子吃中毒的老太,都还恬不知耻的起诉哒嘛!
现在不要脸的人多,讹诈之风盛行,凡是打了农药,还是小心挂牌公示天下盗贼为妥!虽然我们老百姓都知道你没有责任,但是道德与法律是在两个范畴,我们只能好好保护盗贼的生命。
我来回答你,你说吃了你打了农药的庄稼中毒身亡,而要你承担责任。但你没说清吃的是你的什么庄稼,也没说清你打的什么农药!庄稼不同打的药不同结果是不一样的。我也可以给你说,你没事,他死了活该(这也是我希望的)!但这样是不负责任的,也会误导了其它人,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
处理这样的事件,要考虑这样几个因素。你是在什么庄稼地用药的?用的什么药?有没有醒目的提醒标记?现在能药死人的农药少之又少!仅有的几个能药死人的农药国家是明令禁止使用的!用也要在不能食用的(如棉花)农作物,在防治地下害虫的时候用。还有少数除草剂可以药死人,但除草剂在使用后是没法药死人的!
这样说来,你首先违反了关于农药使用的法律法规。负一定责任是应该的,你用药的农作物不一样,所负的责任也是有区别的,如果在大田粮食作物上使用了高毒农药,责任相对会小一点。在蔬菜水果上使用责任可就大了。如果你明知有人偷菜而故意使用高毒农药使人中毒死亡,那就不是负责任的问题了,就涉嫌故意杀人罪了,必然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心理这么恶毒,受到严惩也是罪有应得!
但愿你这只是说着玩的。有些人小偷小摸确实让人气愤!但气愤归气愤,我们也得守法,你说是不?再说了,农村人地里种植庄稼、蔬菜、水果,谁的没被别人顺手牵羊“偷走”一些?都这样心理阴暗下死手整死别人,这个社会成什么样了?古人常说:“地里庄稼五分之财”。为什么这样害别人呢?
我这样回答,可能不是你想要的。但这是实话!如果你想以这种手法整治小偷,我还是劝你别心存侥幸,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害人终归害己,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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